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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方案

作者:保卫处来源:保卫处 点击: 时间:2022-05-17 10:21

 

    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,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管理,改善校园交通状况,依据《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〉办法》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《台州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等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,鼓励绿色出行、文明出行、安全出行,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;增强师生安全出行意识,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,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管理,营造更加安全、和谐、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
二、实施原则

1.绿色出行,健康生活。大力倡导健康、环保、低碳的生活方式,建议师生出行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车、步行,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
2.科学治理,舆论先行。加大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骑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,将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的信息登记、亮码进校、“交规化”管理等方案宣传到人,做到治理未动,舆论先行。

3.系统联动,分工负责。建立健全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运行机制,形成校内职能部门之间及其与二级学院之间的联动机制,明确保卫处、宣传部、后勤服务管理处、学工部、团委及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。

4.控制增量,减少存量。2022年9月1日开始,除通校需要、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外,其余学生一律不得购买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。定期清理“僵尸车”、报废车,严格管控进校车辆申请,实现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数量逐年减少的管控目标。

三、具体措施

1.实行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进校审批制度。校内通行的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实行进校审批制,每辆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车主需在指定系统进行信息登记(摩托车车主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方可申请),经保卫处审批同意后,制作并发放专属通行码(二维码),人、车、码信息一致,车辆方可在校内行驶。

2.采用“交规化”日常管理模式。学校施行《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“交规化”管理记分细则(试行)》。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申请到校内行驶资格时拥有12积分,一学年内扣完12积分的车辆,将被取消本学年在校内行驶的资格,下一周期方可再次申请。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通行码应张贴在车前的醒目位置,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、污损,不得转借、涂改等。无通行码的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。保卫处负责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纠正、警告、教育,积分扣完,该车辆由车主自行清理出学校或由保卫处进行锁控处理。对长期不使用的“无主车”,按照相关规定,定期予以报废清理。

3.倡导绿色共享出行模式。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出台“学生步行激励政策”,如通过每日步数达一定数量可抵扣相关体育类活动等,以正向激励绿色出行行为。进一步加强与共享车运营公司沟通联系,尽可能降低学生使用共享车的成本,引导学生选择共享出行模式,不购买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。保卫处对共享车的运营和管理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。

4.加强宣传教育与舆情引导。保卫处、宣传部共同负责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文宣工作,做好对相关的法规、条例以及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等规章制度的宣传;学工部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,指导各二级学院召开主题班会,开展专题宣传教育,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相关制度;团委通过二级学院分团委、校级学生组织等,积极开展倡议响应与志愿服务活动。

5.整体规划校园停车方案。根据车辆停放需要和校区实际情况,由保卫处、后勤服务管理处共同负责科学选址,建设改造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集中停放点及充电区域,让校园停车更加合理有序、车辆充电更加安全放心。

四、实施步骤

1.摸底排查阶段。发布《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》,5月底前全体师生员工完成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信息登记工作。

2.发动部署阶段。做好相关调研工作,通过座谈交流、召开主题班会等,大力宣传有关法规制度,引导师生员工遵守学校相关制度,为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
3.审核赋码阶段。保卫处将对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逐一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制作专属通行码(二维码)。6月底前,完成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通行码的发放及张贴工作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通行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。

4.集中清理阶段。7月初-8月底,保卫处将对校园内所有未张贴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通行码的车辆,包括长期停放在校内积尘较厚、已损坏未维修并长期停放、废弃无主、严重影响校容无人使用的车辆进行统一集中管理、公示招领、集中处置。

5.运行实施阶段。9月初,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智能管理系统上线,同时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路面执法整治试运行工作。

6.总结提升阶段。12月底前,全面总结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实施情况,提炼经验做法,固化长效机制。对综合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全面分析,及时调整优化,巩固整治成果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提高政治站位,狠抓工作落实。校内各单位要思想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行动到位,充分认识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将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纳入为师生办实事的重要内容,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落地、抓出成效。

2.加强组织领导,协同统筹推进。成立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,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,成员为宣传部、学工部、后勤服务管理处、保卫处、团委负责人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保卫处,统筹综合治理工作。校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师生的教育管理,积极做好协同配合、统筹推进工作。

3.建立长效机制,巩固整治成果。在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校内各单位各司其职、协作配合,各方全面发动、全员参与。优化人员配备,加强经费保障。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,推动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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