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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学院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预案

作者:安全保卫部来源: 点击: 时间:2024-10-09 16:45

为及时、高效、妥善处置发生在我校的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,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和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适用范围 

本预案适用于对校园安全、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。主要包括:

(一)利用生物战剂、化学毒剂对学校进行袭击的;

(二)利用爆炸手段,大规模袭击师生聚集场所、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;

(三)袭击、劫持师生,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;

(四)在学校内纵火、投毒,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;

(五)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(一)统一指挥、快速反应。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,全面负责学校应对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,形成处置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。一旦发生重大事件,确保发现、报告、指挥、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,做到快速反应,正确应对,处置果断,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。

(二)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。发生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后,学校应启动应急预案,遵循属地管理原则,在各级党委、政府及其反恐防暴工作协调机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,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。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是反恐防暴工作第一责任人。

(三)预防为本、及时控制。立足于防范,抓早、抓小,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,争取早发现,早报告,早控制,早解决。要把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避免造成学校、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。

(四)系统联动、群防群控。发生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后,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立即深入第一线,掌握情况,开展工作,控制局面,形成系统联动,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。

(五)减少损失原则。尽最大努力和可能,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,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,尽快恢复学校秩序,维护师生生命、财产安全,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。

(六)快速侦办原则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,协助职能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真相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
(七)遵循法律原则。在处置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时,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,维护学校良好形象。

三、成立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

学校在台州学院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的基础上,设立相应的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,在当地党委、政府和反恐防暴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,负责处置学校内的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。

 长: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

副组长:分管安全工作副书记、分管后勤保障副校长

 员:学校党政领导,党校办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安全保卫部、后勤服务管理处、团委、信息技术中心、临海校区综合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。

工作职责:制订学校系统反恐、防暴应急预案;强化监测与预警,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,特别是消防、食品卫生、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检查;建立健全反恐、防暴工作责任制,检查、督促学校各部门反恐、防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;发生恐怖、暴力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,各工作组各司其职,采取有效措施,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及时、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,同时向上级汇报。

(一)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,日常工作由党校办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安全保卫部、后勤服务管理处共同承担。

工作职责:收集分析情况,研究对策,提出处理防恐、防暴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建议;督促学校工作的落实;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。

(二)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

1.指挥协调组

长: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

员:分管副书记、副校长,党校办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 安全保卫部、后勤服务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。

负责事件处置全过程中各种决策的及时发布,积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对事故展开救护、调查、处理等工作。

2.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组

长:分管副书记

员:党校办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 安全保卫部、后勤服务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;涉及到的部门负责人、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。

负责现场施救、现场保护、事态控制,协同执法部门展开事件调查、处理责任人等其他善后工作。

3.后勤保障组

长:分管副校长

员:党校办、后勤服务管理处、安全保卫部负责人。

负责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所需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。

4.信息联络组

长:分管副书记  

员:党校办、宣传部负责人。

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,上、下级的联络,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,按规定上报有关的事件材料。

四、处置措施

(一)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、危害程度,及时报告 

掌握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征兆或发生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后,学校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,立即向当地党委、政府和职能部门报告,不得延误。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,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监控、追踪,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,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,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。

(二)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

学校发生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后应迅速调集学校资源和力量,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,必要时申请当地党委、政府,调动相关部门予以支援,开展抢救伤员,疏散人群,安置师生、群众,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,防止建筑物坍塌,水电气泄漏,排除爆炸装置、辐射源,控制疫情、毒情扩散等工作,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察或人质谈判、解救工作。

学校在受到恐怖袭击初期,因种种原因使得信息未能上报或无法得到上级指示的情况下,要依据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。首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,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;其次确保校园重点部位和敏感部位的安全;再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、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。在接到上级部门指示后,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示,开展抢救伤员,疏散人群,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,力争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。

五、全力维护学校的稳定

学校根据恐怖、暴力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,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,严防恐怖、暴力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,必要时经上级部门同意,可暂时关闭学校。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、暴力犯罪活动,为党和政府提供相关情报线索,为侦查破案和防范、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。

六、信息发布

学校本着有利于维护教育系统稳定,有利于提高师生防范意识,有利于打击恐怖、暴力分子,有利于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原则,按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统一口径,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,及时、准确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报道事件真相,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布信息,正确引导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。

七、做好善后工作

处置工作完毕后,学校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,保证师生情绪稳定,尽可能减少恐怖、暴力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。并进行全面总结,积累经验,发现问题,完善预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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