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、有效,保障校内各场所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、新增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,根据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、《台州学院消防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现对学校消防器材的配置(维护)工作通知如下:
1.为切实落实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管理原则,各单位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,对损坏、缺失或过期的消防器材,应及时申请更换、维护或增补。因管理不善导致损坏、被盗、丢失的,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消防器材配备补充。
2.各单位应对所管理或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进行认真检查,核对消防器材是否存在损坏、缺失或过期等情况(尤其是存放在实验室、机房、库房等场所内的消防器材),需要配置(维护)消防器材的单位请填写《台州学院消防器材配置(维护)申请表》(此表可在保卫处网站下载)。
3.消防器材的名称、地点、数量及安装位置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,同种器材不同规格的请分开填写。
4.填报的《台州学院消防器材配置(维护)申请表》纸质稿须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,于10月24日前送交保卫处办公室,并通过OA系统工作交流形式发送电子稿。保卫处对申请单位申请情况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后,予以配置(维护)。
5.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《台州学院消防器材配置(维护)申请表》中经保卫处核实后同意更换、充装的灭火器分类统一集中到所在楼宇的低层房间,以便进行统一回收。其中,需要充装的灭火器瓶身需贴上标签,标注原放置地点,以便充装后复位。
6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椒江校区,联系人:郭炎勇,联系电话:88661906, 629568,联系地点:行政楼105室;临海校区,联系人:周志强,联系电话: 657895,地点:行政楼120室。
附件1:台州学院消防器材配置(维护)申请表
附件2:常用消防器材清单
保卫处
2019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