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来源: 点击: 时间:2023-05-23 08:36

 

各二级学院:

2023届毕业生离校在即,为了按时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迁移对象

凡户口已迁入我校的2023届毕业生(具体名单已录入离校系统),均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户口不能留在学校。

二、迁移地址

由学生本人通过毕业生离校系统进行户口迁移地址登记,前提是能保证其户口落入相应的户籍机关或工作单位等,可根据如下具体情况进行迁移:

1.迁往原籍或他乡;

2.考研被录取的,可凭录取通知书迁入录取学校;

3.已落实就业岗位且工作单位能落入户口的,可以迁往工作地或工作单位。

三、迁移流程

1.迁移信息核对

(1)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保卫处提供的名单(已发送至2023届毕业生工作群),通知相关学生526日至528日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中户口迁移一栏填写户口迁移地址

(2)入学时户口未随迁至学校,在校学习期间迁入但又没报到保卫处的2023届毕业生,也请于526日至528日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信息采集模块填写户口迁移地址,避免错报漏报。

2.迁移证的办理与发放

迁移证根据学生填写的户口迁移地址由保卫处统一办理,办理完毕后通知毕业生本人在离校前签名领取。椒江校区领取地址:行政楼109办公室;临海校区领取地址:行政楼125办公室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迁移证是居民户口迁移的证明,学生务必妥善保管。收到迁移证后,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(将迁移证交给迁入地户籍管理机关或工作单位等),以免影响落户及个人其他生活等

2.公安派出所一旦出具迁移证后,原则上不予更改迁往地址。

五、不详之处请致电咨询

保卫处翁老师(椒江校区)88661762/665673

保卫处李老师(临海校区)85139035/660911

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事务综合窗口88836727

临海办事大厅大洋户籍窗口85280059   

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相关协助工作,共同保证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进行。

 

台州学院保卫处

2023 522

文:保卫处/图:保卫处/审核:夏延峰/责任编辑:贺蔡明

最新新闻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