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2024届毕业生离校在即,为了按时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迁移对象
凡户口已迁入我校的2024届毕业生(具体名单已录入离校系统),均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户口不能留在学校。
二、迁移地址
由学生本人通过毕业生离校系统进行户口迁移地址登记,前提是能保证其户口落入相应的户籍机关或工作单位等,可根据如下具体情况进行迁移:
1.迁往原籍或他乡;
2.考研被录取的,可凭录取通知书迁入录取学校;
3.已落实就业岗位且工作单位能落入户口的,可以迁往工作地或工作单位。
4.希望落户椒江或临海的,可参考附件。
三、迁移流程
1.迁移信息核对
(1)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保卫处提供的名单(已发送至2024届毕业生工作群),通知相关学生于6月5日至6月10日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中户口迁移一栏填写户口迁移地址。
(2)入学时户口未随迁至学校,在校学习期间迁入但又没报到保卫处的2024届毕业生,也请于6月5日至6月10日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信息采集模块填写户口迁移地址,避免错报漏报。
2.迁移证的办理与发放
迁移证根据学生填写的户口迁移地址由保卫处统一办理,办理完毕后通知毕业生本人在离校前签名领取。椒江校区领取地址:行政楼109办公室;临海校区领取地址:行政楼125办公室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迁移证是居民户口迁移的证明,学生务必妥善保管。收到迁移证后,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(将迁移证交给迁入地户籍管理机关或工作单位等),以免影响落户及个人其他生活等;
2.公安派出所一旦出具迁移证后,原则上不予更改迁往地址。
五、不详之处请致电咨询:
保卫处翁老师(椒江校区)88661762/665673
保卫处李老师(临海校区)85139035/660911
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事务综合窗口88836727
临海办事大厅大洋户籍窗口85280059
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相关协助工作,共同保证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进行。
台州学院保卫处
2024年5月23日
附件:
椒江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椒江情景
本人在椒江无房的情况下,可按以下两种情形落户椒江。
一、户口入学时已迁入学校集体户
1、凭毕业证、房屋租赁协议、本人身份证,可直接从学校集体户迁入租赁房屋居住的社区集体户。
2、也可直接从学校集体户迁入椒江亲朋好友家庭户内以非亲属挂靠(需经房屋所有权人和户主同意,且挂靠仅限一次)。
3、如已有就业单位的,可凭就业协议迁入就业单位所在的社区集体户(前提是就业单位所在地有相应的社区)。
4、如就业单位有单位集体户的,经就业单位同意,凭在职证明可迁入单位集体户。
二、入学时户口未迁入椒江的
1、凭毕业证、房屋租赁协议、本人身份证、迁出地最新户口本,可迁入租赁房屋居住的社区集体户。
2、也可迁入椒江亲朋好友家庭户内以非亲属挂靠(需经房屋所有权人和户主同意,且挂靠仅限一次)。
3、如已有就业单位的,可凭就业协议迁入就业单位所在的社区集体户(前提是就业单位所在地有相应的社区)。
4、如就业单位有单位集体户的,经就业单位同意,凭在职证明可迁入单位集体户。
(另外如直系亲属在椒江有房的,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直接落户到所有权房屋内。)
(有意向落户台州椒江的,可具体咨询椒江公安户籍管理88836727。临海落户与椒江基本相同,具体咨询临海户籍管理85280059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