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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学院关于加强楼顶安全管理的通知

作者:来源:保卫处 点击: 时间:2020-10-26 09:41

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及驻校各单位:

为加强学校各类建筑楼顶的安全管理,避免行政楼、图书楼、教学楼、学院办公(实验)楼、学生公寓楼、教职工公寓楼等楼顶上的公共设施被盗、被损及在楼顶发生安全意外等情况,特通知如下:

一、明确职责,加强管理

1.各单位要对本区域楼顶加大管理力度,专人负责上锁,对门锁损坏、被撬开现象要及时发现,及时报后勤服务管理处维修;后勤服务管理处维修人员应对损坏的门锁及时维修加固,确保楼顶经常处于锁闭状态。保卫处要认真履行督导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职责。

2.行政楼、教学楼所有通往楼顶钥匙由保卫处统一管理,图书楼通往楼顶钥匙由图书馆统一管理,学院(办公)实验楼通往楼顶钥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管理,学生公寓楼、教职工公寓楼所有通往楼顶钥匙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统一管理。

二、明确程序,规范使用

1.校内外各单位相关人员因故需要上楼顶,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楼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其中涉及消防的由保卫处签署意见,涉及网络的由信息技术中心签署意见,涉及维修改造的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签署意见。

2.书面申请在注明上楼顶原因、人数、时间段、安全直接责任人等内容的同时,还须填写申请上楼顶时间段的安全保障措施。

3.申请表须经所在宇楼负责人(须是中层副职以上领导)签署意见,签字领导是上楼顶时间段的第一安全责任人,同时指定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在上楼顶时间段内负有监管、看守楼顶,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的直接责任。

4.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楼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将申请表交至保卫处办公室,经保卫处负责人签字备案后,方可开锁开门上楼顶。

三、分工协作,确保安全

1.后勤服务管理处要对校内所有学生公寓的楼顶加强管理,每栋公寓楼楼顶要安排专人负责楼顶钥匙,考虑学生晾晒被褥、衣物及收取晾晒物品等需要,每天限时开放,并安排专人看管。2.学生处、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对问题

学生重点关注,加强管理疏导,及时化解、解决各种矛盾风险。3.任何人、任何单位不得损坏、破坏通往楼顶门锁,一经发现按毁坏公共财物论处,轻者采取赔偿损失、通报等措施,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台州学院办公室保卫处    后勤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10月13日

附件

校内外人员上楼顶申请表

申请人姓名


所在单位


联系电话


申请原因


上楼顶人数


具体时间段


安全直接责任人


联系电话


安全保障措施


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意见

签字(公章):

年月日

所在楼宇负责人意见

签字(公章):

年月日

保卫处负责人意见

签字(公章):

年月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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