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长:主持安全保卫部全面工作。
副部长:协助部长分管消防、技防、交通及设备申报、招标采购等,具体负责临海校区(含广文校区)安全保卫工作。
办公室:
1、负责办公室工作,做好文件、信函收发、登记,档案、公章管理,信息保密、公开、报送,报表统计、报送,人事劳资管理,会议安排、通知、记录,会务服务,访客接待等工作;
2、负责部门宣传报道、年度总结、计划、请示、报告、通知等文本的草拟工作;
3、牵头负责部门制度建设相关工作,定期对部门各项制度、预案进行修订、完善;
4、提供部门业务咨询,负责有关来电、信访投诉及处置回复工作;
2、负责部门预算、采购、经费报销、合同管理等财务相关工作;
3、负责行政办公设备申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
4、负责校园安全宣传、教育及培训及反诈等工作;
5、负责“平安台院”报刊出版、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微信群、QQ群管理;
6、负责学生护校队、安全信息员、安全宣讲团建设与管理;
7、负责校园文化活动审批、横幅审批等;
8、负责部门信息化工作,做好网站建设管理工作;
9、提供部门业务咨询,负责有关来电、信访投诉及处置回复工作;
10、负责学生、外来流动人口管理(含户籍管理)工作;
11、负责做好机动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的登记管理工作;
12、协助做好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培训、演练等相关工作;
13、协助做好学校交通秩序管理工作;
14、协助做好校园技防设施建设维护工作;
15、协助开展校园重点区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与信息收集工作;
16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治安交通科:
1、负责治安交通科日常管理工作;
2、加强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管理,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”的安全防范工作;
3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易燃易爆、剧毒及放射性物品的监督和管理,严格各项操作规程;
4、负责学校重要会议或大型活动安保工作,组织、计划、安排校内各类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;
5、负责学校交通秩序管理工作,及时纠治校内各类交通违章、违法行为,掌握社情民情,发挥前哨作用,及时反馈问题,消除隐患;
6、受理师生各类求助,做好师生急、难、险、重等服务工作;
7、受理各类治安刑事案件、自然灾害、火灾事故及突发事件的报警,及时处置各类警情,制止冲突、遏制犯罪、抢险救灾,维护校园稳定;
8、负责学校保安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;
9、负责学校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与信息收集工作;
10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消监控中心:
1、负责学校消监控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工作;
2、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培训、演练,及维护消防设施日常检查、维护、管理工作;
3、负责学校技防设施建设维护工作;
4、负责做好各学院、部门的消防安全指导管理工作;
5、负责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、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;
6、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;
7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